近日,我局发现未取得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的海南云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南普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南博汇天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南金石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威军小额贷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通过“租机业务”,违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取得金融主管部门许可(备案)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金融消费者在开展金融业务时可使用手机扫码,通过“海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查询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经营资质。对未经许可(备案)机构,要注意提高警惕,审慎辨别,谨防上当受骗,损害自身权益。
二、对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六类地方金融组织,应立即停止开展金融业务,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涉嫌违法犯罪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