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新设立或新迁入并实际开展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记者获悉,厦门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厦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将取消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市范围内的业务经营地域限制。
根据《意见》,在有效监管下,厦门将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单户余额、融资渠道及杠杆率等方面的限制,并优先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设立。
厦门取消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市范围内的业务经营地域限制,允许其在全市范围内超越注册地所在区开展业务。举例来说,原来湖里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为湖里区内的客户服务,现在则可以将业务范围扩大到全市。
在业务范围方面,今后小额贷款公司除了向小微企业贷款外,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本市小微企业发行的债务性融资工具,对本市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债转股。
《意见》还有多项扶持措施:对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小微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服务实施业务风险补助、上市补助、发债补助和企业信用评级补助。此外,对在本市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并实际开展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奖励。注册资本在3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的,按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200万元的奖励,奖励最高限额2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外,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以下方式融入资金:一是行业间同业拆借;二是在资本市场上市;三是发行债券;四是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通过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境外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从境外融入资金。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厦门共有12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26.1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