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加强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放贷业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当前,各地民间融资特别是民间借贷市场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容易引发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地域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县域范围内;二是房地产、养老、科技开发等传统行业领域案件多发;三是以担保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开展的活动,呈现与传销相融合的趋势;四是更加组织化、系统化、公开化,以合法形式作掩盖,利用主流媒体大肆宣传。
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以放贷为业的组织和个人,没有受到恰当法律规范,缺乏监管,有关部门因缺乏明确的监管依据和监管规则,难以对放贷行业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因此需要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加强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放贷业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互联网技术的使用使得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出现新特征,涉众性强、地域范围更广。风险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大;以金融创新为名,从业机构违规经营甚至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段推陈出新,冯家隐蔽和具有迷惑性。境外互联网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向境内蔓延需高度警惕。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抓紧完善制度,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出台互联网金融各具体业态配套监管办法,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机制。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互联网资金流动全方位监测,要求从业机构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加强主动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修订非法集资监测指标和模型,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