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省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暨培训会议,通报2021年度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和监管情况,介绍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审核和监管要求,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各市县金融监管部门,省小额信贷协会、省担保行业协会、省典当行业协会及相关地方金融组织代表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阳出席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引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聚焦主业、合规经营,行业发展总体平稳。去年末,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近150亿元,业务余额129.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9%、9.73%。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系列重要讲话和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地方金融发展与安全的各项工作。一是践行普惠金融,围绕金融改革发展“1348”工作思路,增强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自贸港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坚持合规经营,严格行业治理,今年将推动实现“鼓励一批、整改一批、清退一批”的目标,持续优化地方金融组织生态环境。三是明确监管导向,省金融监管局将持续关注监管法规动态并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的能力水平。